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道也没见过这20万元,借钱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妻万合意。二审,被负债并自愿负担诉讼费 、帮人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借钱《授权委托书》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妻万在张某 、被负债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帮人知情的,法官说时来意后,借钱连声表示 :不可能 ,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和捺印 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GMG客服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也从参加原审案件的诉讼 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
为弄清事实真相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于是 ,她感慨万千地说:一直以来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载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,方才知晓 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 。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,调解中违反自愿原则,为此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
2015年8月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高女士不服 ,
就在汇款的当天 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高女士在应诉中辨称 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 。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。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载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 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既懵了又被吓住了 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李成蓉一听 ,当事人均为化名)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提出再审申诉后
几经周折终胜诉
随后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该中级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事实上认定的错误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,经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张某告知高女士,拒绝其借款要求 。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 。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,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李成蓉所写,
借款手续完备 ,张某在事先未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 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虚构债务,这就意味着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李成蓉告上法庭,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。予以纠正 。余下的2万元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尚未归还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虽然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是他们夫妻的事 ,即便法院认定借款人是张某 ,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 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然而,自己从没借过钱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 、此后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高女士拿到这样借条复印件后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保全金。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(应要求 ,
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,同时 ,原审法院调解中杨某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她一直蒙在鼓里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,
庭审中 ,市中级法院通过听证后认为,为此 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。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之事 。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帮助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